8月26日,記者從雷武澤處獲悉,他和妻子起訴王浩文、胡志雄侵權(quán)責任糾紛案已宣判,法院未支持雷武澤夫婦要求王浩文和胡志雄公開賠禮道歉的請求,判決王浩文分別支付雷武澤和他妻子交通費1元、誤工費1元。2025年1月,四川高院對王浩文拐賣兒童案二審宣判,維持一審作出的死刑判決。2025年4月,被拐兒童家長雷武澤和妻子起訴王浩文、胡志雄侵權(quán)責任糾紛案開庭,要求兩人公開道歉,分別賠償誤工費等共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