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9日,武漢一大學副教授被精神病人殺害案,在武漢市中院民事二審庭審結束,擇期宣判。被害人妻子敖女士主張,案發(fā)地為湖北大學職工小區(qū),湖北大學應承擔賠償責任。庭審結束后,敖女士告訴新京報記者,湖北大學當庭表態(tài),不應該承擔全部賠償責任,認為沒有辦法阻止兇手行兇。敖女士稱,事發(fā)小區(qū)監(jiān)控和安防不到位,導致兇手在兩次試圖襲擊人未果的情況下第三次成功行兇。敖女士表示希望法院能夠做出公正的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