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報訊(記者 薄其雨)12月27日,北京市平谷區(qū)人民法院召開新聞通報會,發(fā)布平谷法院探視權執(zhí)行典型案例。通報會上,法院介紹,在司法實踐中,探視權糾紛是家事案件,涉及“剪不斷、理還亂”的親情關系、婚姻家庭、兒童心理等方面。執(zhí)行過程中不僅要強調力度、速度,更要從多角度分析問題,找到恰當的溝通方式,更好地保護離異子女的身心健康。

在法院通報的一起典型案例中,申請執(zhí)行人楊某榮與耿某杰原系夫妻關系,二人生育一女耿某彤,后二人經法院調解離婚,耿某彤由耿某杰撫養(yǎng),楊某榮每月第二周、第四周的周六日探望雙方所生之女耿某彤,耿某杰應為楊某榮行使探視權提供必要協助。由于楊某榮與耿某杰、甚至雙方父母之間矛盾已深,楊某榮提出要探視孩子,耿某杰一直以各種理由拒絕。

承辦法官了解情況后,一方面安撫耿某杰及家人的情緒,教導耿某杰孩子的健康成長和人格完善離不開父母任何一方的陪伴。另一方面對耿某杰進行了深入的教育,告知其探視權是法定權利,耿某杰負有配合楊某榮探視女兒的義務,如果其堅持拒不配合執(zhí)行,法院將依法對其采取罰款、拘留、納入失信被執(zhí)行人名單等強制執(zhí)行措施。

后經過執(zhí)行人員的釋法和調解,耿某杰主動配合楊某榮對女兒進行探視,這起執(zhí)行案件順利執(zhí)結。

編輯 楊海 校對 付春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