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央視新聞消息,當地時間6月29日下午,以色列總理內塔尼亞胡在耶路撒冷地方法院參加一場臨時閉門聽證會,討論他最近提出的將自己的庭審推遲兩周的請求。經討論,法官取消了原定于下周舉行的聽證會。


法院決定暫時不取消下下周的聽證會,但表示將考慮提交的合理請求。


內塔尼亞胡的辯護律師阿米特·哈達德(Amit Hadad)告訴法庭,在與伊朗的戰(zhàn)爭之后,內塔尼亞胡需要推遲審判以處理“首要的外交、國家和安全問題”。


△內塔尼亞胡(資料圖)


此前,內塔尼亞胡的第一次請求因缺乏細節(jié)而被駁回。哈達德向法庭提交了內塔尼亞胡未來兩周的日程安排作為證明,但法官們還是表示,所提供的信息和細節(jié)不足以成為理由。


此前,美國總統(tǒng)特朗普聲稱,對內塔尼亞胡的審判需要取消,因為這“干擾了達成結束加沙戰(zhàn)爭和釋放人質的協(xié)議的努力,以及與伊朗的外交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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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悉,對內塔尼亞胡的質證已于6月3日開始,預計將需要一年時間完成。


2020年初,以色列檢方以受賄、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3項指控正式起訴內塔尼亞胡。同年5月,法院首次開庭審理該案,內塔尼亞胡因此成為以色列首位接受司法審理的在任總理。2024年12月10日,內塔尼亞胡首次因涉嫌貪腐案出庭作證。據以媒體報道,如果罪名成立,內塔尼亞胡因受賄面臨的刑罰將是最高10年監(jiān)禁,因欺詐和違背公眾信任面臨的刑罰將是共計最高3年監(jiān)禁。


針對內塔尼亞胡所涉案件的最近一次庭審原定于6月30日舉行。(總臺記者 李享)


編輯 李憶林子

來源:央視新聞